為提升台灣能源韌性並降低進口依賴,政府正加速推動離岸風電發展。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昨(28)日專訪指出,能源署已建立更完整的中長期開發藍圖,並規劃固定式與浮式風場雙軌同步發展。

在中長期規劃上,能源署正研擬明確時程,預計 今(2026)年年中將未來風場的「何時招標、何時選商、何時併網」對外公布,讓業者掌握節奏、提前布局。陳崇憲形容,未來如同「班車時刻表」,即使錯過一班,也能清楚知道下一班何時到站,降低投資不確定性及吸引更多開發商投入。

陳崇憲表示,3-3 期的機制已導入每度約 2.29 元保底價格,並提高技術與財務審查比重至  65 %,確保開發商具備執行能力與穩定現金流,將有助融資與降低風險。3-4 期則除納入過去解約風場,也將新增臺中港及麥寮港航道調整後所釋出的新場址,預期可達 4- 4.5 GW 的裝置容量,且因水深較淺,預計 3-3 期後接續推動 3-4 期的相關工作,預期可提升整體開發效益。

固定式風場將持續按期推進,確保成本與技術穩定之外,浮式風電作為另一條發展主軸,力拚年底前公布選商機制,並採躉購費率方式支持初期發展。陳崇憲坦言,目前浮式成本業界估算每度電價格仍有差異,政府將要求更清楚的成本依據,以確保費率合理透明。

陳崇憲強調,台灣若要在 2050 年達到約 40 至 55 GW 離岸風電目標,浮式技術將不可或缺。未來將在兼顧產業發展、在地合作與生態環境前提下,持續優化制度,讓離岸風電成為台灣能源轉型與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。